个体门店占用国有土地 腾迁! | 鞍山新闻网

近日,铁东区人民法院与铁东区政府、城乡建设局、属地街道等多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强制执行,追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为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助力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某个体货运站多年占用一处国有土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货运站诉至法院,要求货运站腾出所占土地,经法院判决后,货运站经营者王某仍拒绝搬离。

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依仗自身70多岁高龄,以无房居住为由,拒绝搬离、倒出土地。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同时协调区政府、街道、区住建等各部门决定采取强制搬离的执行措施。今年10月13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再次向王某宣读了腾迁公告,并告知其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王某及其家人依旧态度坚决。随即,执行干警按照法律流程,迅速坚决开展强制腾迁行动,对王某房屋中物品进行清点,装车搬离。

考虑到王某及其家人搬离后,无处居住,属地街道为其租赁了一处临时房屋,保障王某及家人的基本居住。经一整天的连续搬迁,被执行人占用的房屋和土地全部被清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为政府盘活资产排除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