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9万元资金让3.7万户困难群众过“暖冬” | 鞍山新闻网

12月1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深冬临近,民政部门提前部署、精准发力,覆盖3.7万户困难群众的暖冬救助行动正全面展开,切实筑牢群众的“取暖防线”。

暖冬行动的首要任务是“找准人”。此次救助范围精准锁定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四类群体。经过细致审核,全市共有37374户家庭被纳入救助清单,其中7330户享受集中供暖费用减免,30044户将收到分散取暖补贴,总救助资金预计达2049.3万元,确保不让一户家庭在寒冬中“挨冻”。

为让救助金尽快“到账”,市民政局优化流程、打通堵点。针对集中供暖用户,10月31日前完成“社区—街道—县区”三级认证,经民政、财政等部门审定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供暖单位,避免群众“跑腿垫资”。对于分散取暖的困难群众,县级民政部门在11月底前完成统计审核,12月底前就能将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采暖期内新认定的困难家庭,取暖补贴会和首月救助金一起发,确保救助不脱节。”

救助标准的“差异化”体现了政策温度。记者了解到,补贴标准根据对象类别和取暖方式精准划分。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和孤儿,减免面积最高60平方米,低保边缘家庭则最高减免30平方米。分散取暖的城市低保家庭、城市特困人员和孤儿可领500元补贴;农村低保家庭,城区补贴400元、海台岫地区补贴3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城区补贴500元、海台岫地区补贴300元;低保边缘家庭补贴则按相应低保标准减半执行。同时,针对多种类别混合居住的家庭,明确“就高不兼得”原则,确保政策红利最大化。

这个冬天,暖冬行动不止于“发补贴”。在取暖补贴发放过程中,民政部门将持续强化兜底保障责任,动态跟踪困难群众取暖需求,优化服务举措,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用贴心服务守护每一个困难家庭的“暖冬幸福”,让群众安心过冬、舒心过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