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发布提示:乘车逛商场这些东西不能带 | 鞍山新闻网


 

1月5日,鞍山消防部门针对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发布重要提示,明确严禁携带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商场、影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公交、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提示中详细列举了常见违禁品类别,除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和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外,还包括双氧水、油漆等氧化剂与含易燃溶剂的制品,以及氢气球、固体酒精等易被忽视的危险品。消防部门特别强调,此类物品在商场、列车等拥挤密闭环境中,若遇挤压泄漏或微小火星,挥发气体短时间内即可达到爆炸极限,瞬间引发连锁危险。

根据安检操作规范,当前公共场所已启用X射线安检仪、爆炸物检测仪等设备,可精准识别各类危险品。鞍山消防呼吁市民提前检查行李,主动将随身物品放入安检筐,配合人身与物品检查。对查获的违禁品,将按规定予以扣留,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消防部门提醒,主动配合安检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共同筑牢安全防线才能守护出行与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