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鸟抓1只就违法!赚小钱“摊大事”了 | 鞍山新闻网

黑尾蜡嘴雀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村民大白(化名)明知是全省禁猎期,仍擅自架设捕鸟网,非法狩猎黑尾蜡嘴雀10只,把其中6只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结果赚小钱,摊上大事,大白因构成非法狩猎罪,不仅被判刑,卖鸟的非法所得也全部上缴。

据了解,去年5月期间,大白明知辽宁省处于禁猎期且全省为禁猎区的情况下,仍在村里家中擅自架设禁用工具捕鸟网,用2只黑尾蜡嘴雀作为诱饵,诱捕其他鸟类,共非法狩猎黑尾蜡嘴雀10只,其中6只以2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涉案黑尾蜡嘴雀价值为每只300元。经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识别,被猎捕鸟类物种为黑尾蜡嘴雀,保护级别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大白被民警抓获归案。涉案捕鸟网等已被扣押随案移送。

大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称只因为自己身患重病,捕鸟是为排解焦虑、筹措治疗费用,由于自己法律意识缺乏,并未意识到会触犯刑律。

法院认为,大白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惩处。大白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理。鉴于被告人所在社区同意监管,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并予以缓刑考验。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大白犯非法狩猎罪,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2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