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维护鞍山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规范、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市文化执法队向全市文旅行业经营业主发出倡议。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持有并规范展示经营证照,按时完成备案、年检等手续,杜绝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自觉服从行业监管,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经营者。
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责任,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坚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剧本、游艺娱乐场所严格执行适龄提示和时段限制,履行告知义务、落实身份查验,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坚决抵制欺客宰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严禁旅行社未经许可开展旅行社业务、签订合同不规范、“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严禁导游无证上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执业不规范等行为;严禁传播违禁内容、非法出版物及侵权盗版制品等,共同净化市场环境。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切实守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公平竞争、诚信服务,主动履行服务承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以诚信赢口碑、以服务树形象,共同提升我市文旅行业整体文明水平。
常态化开展自查整改,强化全员守法意识,确保员工熟知经营规范。自觉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群众满意的文旅市场环境。
守法经营是立身之本,规范有序是发展之基。市文化执法队号召广大文旅行业经营业主携手同行,守法经营、诚信兴业、文明服务,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守护全市文旅市场健康发展,为我市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