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 鞍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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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十三届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主任吴开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王戒骄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法治鞍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上持续下功夫,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紧扣中心任务,以法治力量护航鞍山高质量发展。要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以法治方式动真碰硬纠治破坏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司法为民情怀,依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好“法治为民办实事”。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全面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要完善法治体系,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鞍山。要持续提升立法质效,把准立法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树牢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要全面推进公正司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司法。要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鞍山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法治鞍山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会上,通报了鞍山市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情况、“十四五”时期法治鞍山建设工作情况,有关地区、部门代表依次述法。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