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7日,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针对即将举行的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全市社会涉考助学机构提出四项规范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秩序。
按照要求,各助学机构要积极开展考试诚信教育活动,普及“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舞弊行为。
各助学机构仅可转发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官方发布的政策信息和考试信息,不得编造和发布不属实的政策信息,不得就虚假的政策信息进行炒作和宣传,不得以“押题”“保过”“包过”等名义开展招生宣传。
各助学机构不得私自发布和传播试题试卷等与考试相关的文字、信息、图片、视频等,不得组织考生考后回溯考试原题,不得通过任何渠道评论、讲解试题内容。
各助学机构不得向考生提供或贩卖小抄,不得私下炒作押题或提供作弊协助,不得有其他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