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7月4日发布《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受强降雨及上游来水影响,沈阳水文站于7月4日11时22分出现2270立方米每秒左右洪峰流量。
鉴于当前浑河防汛形势,经防汛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4日12时起,对海城市、台安县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海城市、台安县要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保持通信联络全天候畅通。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强化信息报送与联动会商,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及迟报、瞒报现象,确保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二是迅速落实涉河管控措施。立即组织沿河各乡镇及村屯,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涉河工程下达全面停工指令,并限期将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生活及逗留的人员全部安全清离,坚决做到“应停尽停、应撤尽撤”。
三是全面开展巡堤查险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巡查责任制,加密巡查频次,扩大排查范围,确保巡堤查险全覆盖、无死角,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是强化重点部位防御准备。紧盯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及历史易涝区等关键部位,提前预置抢险物资与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抢得住。
五是全面做好转移避险准备。对历史出险点位、险工险段及易受灾区域实行重点盯防,全面摸排受威胁群众底数。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提前规划转移路线,备足安置场所和生活物资,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必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