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立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了一起涉嫌赌球犯罪案件。嫌疑人在世界杯期间动起“歪脑筋”,私下收取多名球迷赌球投注资金,并转投至赌博网站,以抽取投注流水返点的方式非法牟利,涉案赌资共计15万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对诱导群众参与赌球投注的违法行为作出深刻反思,主动全额退赃,认罪悔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检察官在此提醒,所有私人揽注、赛事抽水、网络赌球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观赛重在享受体育竞技乐趣,切勿心存侥幸、贪小利踩红线。请广大球迷理性看球、坚决远离赌球,守住法律底线和家庭幸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