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启动部分地区防汛应急响应! | 鞍山新闻网

​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7月23日发布《关于启动部分地区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24日12时至25日8时,岫岩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有中雨(10~25毫米),南部地区个别乡镇(街道)有大雨到暴雨(30~80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20~4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7~9级。鞍山市区、台安县、海城市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阵雨。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4日10时30分起,针对岫岩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海城市、台安县维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为切实做好此次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压实防汛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迅速安排部署强对流天气防范各项工作,针对降雨情况,依据本地区防汛预案规定,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履职,严格对照工作职责前置落实各项防御举措,确保责任链条贯通到底、措施落地见效。

加强监测预警。气象、水文部门加密监测频次,精准研判雨情、水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息。应急、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紧盯天气动态,同步做好强降雨、雷暴大风防范应对部署。各级防汛责任人持续跟踪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预警“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直达基层一线。

紧盯重点区域。一是抓实城市防洪排涝。加大“四地一低一桥”等风险点位巡查力度,提前布设警示标识。强化下凹式道路、低洼地段管控,预置抢险物资,安排专人值守,必要时实施硬隔离管控,禁止车辆、行人涉水通行。积水区域采取断电措施,严防次生灾害。二是严守中小型水库及河道安全。各地区要强化水库、河道巡查值守,水库输水洞要保持开启状态,提前预泄腾库。河道有堤段加密巡查频次,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无堤段要根据雨情、水情变化提前转移避险。三是严防地质灾害风险。加强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尾矿库周边巡查监测,落实抢险队伍与物资储备,一旦出现险情征兆,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果断转移避险。各地区结合降雨预判范围,提前摸排受威胁区域人员底数,明晰转移责任人、预警信号、转移路线、临时安置点位。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逐一落实包保责任人,坚持“提前转移、主动避让”原则,做到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妥善保障安置点群众生活,风险未彻底解除前,严禁群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严格值班值守。各地区要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规范险情、灾情信息报送流程,一旦发生洪涝险情、灾害,第一时间核实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