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7月27日发布《关于终止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最新雨情、水情、工情等情况,经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7日9时起,终止岫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局地强降雨时有发生,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摒弃厌战情绪,持续做好防汛工作。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强化会商研判和应急值守,加强对河道堤防和水库的巡视巡查,做好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防御,及时开展危险区域人民群众避险转移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