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王女士(化名)网购的商品到货了,王女士有个习惯,就是让楼下小卖店或者门店代自己签收,然后过几天再一起取。但是,最近网购的几件衣服,在门店替她代签后,包裹却丢失不见了。王女士找到代签门店,门店的人说自己本来就是免费代收,王女士几天不来取,丢失了也不是门店的责任。那么,代签收的快递丢失,损失谁来承担呢?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网购商品因找人帮忙代签收而丢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买家在网络店铺购买商品,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双方都需要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家已付款,网上店铺应将所购商品交付给买家。但是,现在网络购物中的邮寄行为又形成了网上店铺与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关系,快递公司需按合同约定将店铺交付的包裹妥善送达买家。买家最终未收到所购商品,网上店铺按合同约定需采取补救措施,如重新邮寄商品,或承担赔偿等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因快递人员出现过错,导致买家未收到货,则网上店铺向买家进行再次补货或赔偿后,可向快递公司追偿。如果代收人受买家的委托替买家签收快递,可以查询代收人是否存在过错,以明确代收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如果无法及时亲自签收,为了避免他人代签造成货物丢失,消费者可以选择快递柜或驿站等正规的快递代收点代为签收。如果没有代收点代为签收,消费者可以与快递员进行沟通,选择改日配送。同时,快递员要与买家沟通核实后,再将货物交给他人代为签收,以减轻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