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进入“蒸煮”模式,这份食品安全提示请查收! | 鞍山新闻网


当前我市气温持续升高、空气湿度增大,各类食材保鲜储存周期大幅缩短,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极易快速滋生繁殖,食品腐败变质速度加快。8月2日,为全面防范化解夏季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护网,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高温天气食品安全提示”。


全市食品相关经营、供餐主体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关口,坚持正规渠道采购,仔细查验供货商资质、食材检验合格证明,做好采购台账记录,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坚决杜绝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来路不明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严禁使用发芽土豆、霉变豆制品、变质肉蛋、长时间泡发的木耳等高风险食材。


优化食材储存管理,高温环境下严格分类存放、分区储存,落实生熟分开、荤素分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存放要求。冷藏设备温度稳定控制在0-8℃,冷冻设备温度不高于-18℃,定期清洁、检修、校准制冷设备,杜绝设备异常运行。各类熟食、卤制品、凉拌菜、生鲜肉品、水产品等易腐食材,严禁常温长时间存放,常温存放时长不得超过2小时,超时食材一律废弃处理,严禁二次加工售卖、供餐。干货食材做好防潮、防霉、防虫处理,定期检查排查变质隐患。


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落实生熟工具专用制度,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砧板、容器、餐具严格分类使用、分开存放,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彻底杜绝交叉污染。所有食材必须彻底烧熟煮透,畜禽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等高危食材确保完全熟透,杜绝半生加工、仓促出餐。


高温天气严控高风险品类经营,卤肉熟食、凉拌菜品、鲜榨饮品等易变质食品,坚持现做现卖、少量多餐,严禁制售、售卖隔夜卤味、隔夜凉菜。露营基地等户外餐饮经营主体,需配备合规冷藏保温设备,杜绝露天常温存放熟食、半成品,缩短食材户外暴露时间。食品流动摊贩不得售卖常温久放的熟食、凉菜、自制饮品,严控短时经营、即时售卖。


常态化开展经营场所、后厨操作区、储物区、就餐区清洁消杀工作,及时清理餐厨垃圾、积水杂物,保持场地干燥整洁。严格落实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措施,定期对排水沟、垃圾桶、操作台死角等重点区域消杀,消除微生物滋生环境。餐饮具、厨具、容器具使用前必须彻底清洗、高温消毒,消毒后密闭存放,避免二次污染。各类冷藏冷冻设备、储物柜、操作台定期清理擦拭,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滞销食材,保持设备干净无污渍、无积垢、无异味。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开展岗前晨检,若出现发热、腹泻、呕吐等症状,立即调离食品岗位、及时就医,严禁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规范穿戴清洁工作服、工作帽、口罩,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流程,规范个人操作行为。


机关企业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餐饮店等集中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足量留样、按时记录,留样食品保存时长不低于48小时。所有经营主体规范建立采购台账、消毒台账、晨检台账,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可查。


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每日排查食材储存、设备运行、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风险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若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食材批量变质等问题,须立即停止经营、供餐,及时上报辖区市场监管、卫健等相关部门,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杜绝风险扩散蔓延。


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要谨慎食用夏季高风险食品,谨慎选择就餐场所。远离无证流动摊贩。网络订餐收到外卖后,若发现存在封签破损、餐品温热变质、有异味发酸等问题,应立即停止食用。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夏季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