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火化!鞍山划定殡葬新规红线 | 鞍山新闻网

近期,我市部分区域棺材等土葬用品制作、销售行为有所反弹,与殡葬改革法规要求相悖。10月13日,市民政局发布公告,明确鞍山市全域属于火化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同时公布相关处罚规则、整改时限与生态安葬惠民政策,引导市民转变丧葬观念,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秩序。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鞍山市全域为火化区。除国家规定少数民族和经组织批准的特殊情形外,全市城乡居民离世后,遗体一律送往殡仪馆火化。按照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要求,火化区内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火化;确需跨区域运送遗体,丧属必须持目的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接收证明,由殡仪馆负责遗体运输。

新规划出清晰红线:禁止制造、销售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严禁向火化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违规向火化区售卖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处以3万元至20万元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按违法所得2至5倍处罚。

此次民政部门发布的公告划定六大类禁止行为:禁止生产、加工、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为非法生产加工棺材等土葬用品提供原料、场地、销售渠道;禁止囤积存储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借助电商、社交平台线上代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非法制造石碑;以及其他生产销售违规丧葬用品的行为。

公告要求,所有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抓紧完成整改:关停棺材生产加工,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材料;下架、妥善处置库存棺材;依法办理证照,在核准范围内合规经营。对于主动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经营者,可依法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逾期拒不整改,继续顶风违法的,将从严查处。

整治不是“一禁了之”,绿色生态安葬配套惠民政策同步落地。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倡导少占地、不占地安葬方式,鼓励骨灰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我市积极落实生态安葬惠民政策,对户籍逝者在指定区域自愿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的,每具骨灰给予1000元补贴;选择海葬的,免除部分家属登船、交通等出行费用,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礼仪物资,配套集体安葬仪式。

11月16日起,全市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重点区域、经营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对各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从源头遏制土葬回潮,推动厚养薄葬、文明殡葬新风深入人心。

为强化社会监督,欢迎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线索,民政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