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视频被浏览28万次 换来六个月刑期 | 鞍山新闻网

男子大伟(化名)一个人在家,躺在沙发上正漫无目的地刷着网页,屏幕角落里弹出一张二维码广告,花花绿绿的。他顺手扫了进去,下载了一个APP。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涉黄内容。大伟正想看,平台弹出一个提示:想解锁“免费浏览”权限,请先认证。认证的方式也很简单——上传几张涉黄图片、几段视频,就能成为“至尊会员,畅享海量内容”。大伟随手把自己手机里收藏的“资源”传了些上去,却不料,这一传换来了6个月的刑期……

“传几张图换个免费看,应该没什么吧?又不是拿去卖钱。”大伟说,当时他这么一想,就翻出手机里存的7张图片、两段视频,利索地传了上去。认证很快通过,他看完就把这事扔到了脑后。可APP没忘,从他点下“上传”那一刻起,后台就把每一次上传、每一条记录、每一个浏览数据都存了下来,存得清清楚楚。

几个月后,这个涉黄APP被公安机关整体查处。后台留存的用户资料、上传记录、浏览轨迹,全部被固定提取。大伟用自己邮箱注册的账号所上传的那些图片和视频,经鉴定均属淫秽物品,在APP内被其他用户浏览、传播,总浏览量高达28万余次,警察很快顺着邮箱找到了他。

找上门的时候,大伟都懵了:“我上个网也犯法了?”大伟的困惑,不止是他一个人的困惑。很多人心里都认为:传播淫秽物品,那得是卖钱的、开网站收会员费的,才叫犯罪。我不过传几张图、几段视频,又没往外卖,顶多算“不道德”,怎么也不该和“坐牢”两个字沾边。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成立,从不以赚钱为前提。为了换取平台积分、兑换观看权限、无偿转发分享,只要在微信群聊、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公共空间传播色情音像、图片等淫秽信息,情节严重,一样构成犯罪。看和传,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大伟栽就栽在这个“传”字上。他点下上传键的时候,大概觉得只是动了动手指,可那28万余次的浏览量,每一次数字的增长都是对网络空间的一次污染。

大伟心里还揣着另一个侥幸:我又没用真名注册,这种APP,应该查不到我头上吧?其实,涉黄APP、色情网站从来没有什么“绝对匿名”。平台一旦被查处,后台留存的注册信息、上传记录、浏览轨迹,全部能被溯源取证。你传了什么、传了几次、被多少人看过,后台记得比你自己还清楚。所谓侥幸,不过是还没查到而已。而且大伟是用自己的身份注册、前后两次上传,身份确认无疑。最终,他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网友,“免费”的东西往往最贵,贵到要拿案底去做交换。网络空间从不是法外之地,指尖下的每一次“分享”,都可能是一道绕不过去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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